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(zhong)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(xia):
1.租(zu)賃前雙方調研深度不夠,從而造成(cheng)決策失誤。
如(ru)事前認為租賃(lin)設備比(bi)較合算(suan),而(er)實際施(shi)工(gong)中由于某些(xie)原因致(zhi)使租賃(lin)時間(jian)延長或工(gong)作量增(zeng)加(jia),導致(zhi)租賃(lin)費用大(da)增(zeng);
由于對施工(gong)機械性能不了解,從而使租賃設(she)備形成大馬拉小(xiao)車而增加(jia)了費用。
2.目前(qian)尚無設備租(zu)賃(lin)標準化格(ge)式合同(tong)文本,造成租(zu)賃(lin)合同(tong)不嚴密,履行中發生糾紛。
雙方在簽訂合(he)同時,由于對(dui)大型機械使(shi)用風(feng)險(xian)意識不強,合(he)同缺乏準確性、嚴(yan)密性,對(dui)設備返還狀況和(he)完整性沒有嚴(yan)格的界定(ding)。
3. 設(she)備操(cao)作人員隨機而(er)來,但機械日常維(wei)修由誰負責在合同中未(wei)說清楚(chu),造成設(she)備在現場管(guan)理不善(shan),使(shi)設(she)備租、管(guan)、用(yong)脫節。
租(zu)賃(lin)設(she)(she)備(bei)進入施(shi)工(gong)現場后,承租(zu)方對設(she)(she)備(bei)的使用管理不善(shan),施(shi)工(gong)方案(an)不完善(shan)和未制定(ding)租(zu)賃(lin)設(she)(she)備(bei)現場管理辦法,致使設(she)(she)備(bei)閑置,降低使用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(shi),不僅要選擇(ze)好租賃公(gong)司,還(huan)不可對合同馬虎。否(fou)則后期出現問題(ti)將是(shi)一個很大的(de)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