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(ti)如下(xia):
1.租(zu)賃(lin)前雙方調研深度不夠,從而(er)造成決(jue)策失誤。
如事前認為(wei)租賃設(she)備(bei)比(bi)較合算,而實際施工(gong)中由于某些原因致使租賃時間(jian)延長或工(gong)作(zuo)量增加,導致租賃費用大增;
由(you)于對施工(gong)機械性能不了解(jie),從而(er)使(shi)租賃設備(bei)形成大馬拉小(xiao)車而(er)增加(jia)了費(fei)用。
2.目前尚無設備租(zu)賃標準化(hua)格式合(he)(he)同文(wen)本,造成租(zu)賃合(he)(he)同不嚴密,履行中發生糾紛。
雙(shuang)方在簽訂合同(tong)時,由于對大型機械使用(yong)風(feng)險意識不(bu)強,合同(tong)缺乏準確(que)性(xing)、嚴密性(xing),對設備返還狀況和(he)完整性(xing)沒有(you)嚴格的(de)界定。
3. 設備(bei)操作人員隨機(ji)而(er)來,但(dan)機(ji)械日常維修由誰負(fu)責在合同中未說(shuo)清楚,造成設備(bei)在現場管理不善(shan),使設備(bei)租(zu)、管、用脫節。
租(zu)賃(lin)設(she)備進入施工(gong)(gong)現場后,承租(zu)方對設(she)備的使(shi)(shi)用管(guan)理不(bu)善,施工(gong)(gong)方案不(bu)完善和(he)未制定租(zu)賃(lin)設(she)備現場管(guan)理辦(ban)法,致使(shi)(shi)設(she)備閑置,降低使(shi)(shi)用效(xiao)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選擇(ze)好租賃公司,還(huan)不可對合同馬虎。否則(ze)后期出現(xian)問題將是一個很大的麻煩。